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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開南大學 應用英語學系

      Department of Applied English


選課須知 Course Registration Info

開南大學應用英語學系學生選課須知

109.09.23 109學年第1次系務會議通過

110.01.13 109學年第6次系務會議通過

111.04.20 110學年第12次系務會議通過

115.03.25 114學年度第6次系務會議通過

 

第一條 開南大學應用英語學系(以下簡稱本系)為輔導學生修業選課,特依據本校「開南大學學生選課注意事項」,訂定本須知。

第二條 本系學生修習之課程分通識教育課程科目、本系專業必修科目、本系專業選修科目及自由選修科目四種,詳見本系各年級課程規劃表。

第三條 選課學分數及課程數規定:

  1. 學士班及進修學士班學生,一、二、三年級每學期不得少於15學分;四年級每學期不得少於9學分,各年級每學期均不得多於25學分。學生若 前學期學業平均成績在75分以上或因情況特殊,經系核可者,得於當學 期超修至多6學分為限。全學期校外實習者,不受此限制,但每學期不得少於9學分。
  2. 進修學士班學生若因情況特殊,經系主任核可者,得於當學期申請減修,一至三年級得減修至最低9學分,四年級得減修至最低2學分。

第四條 低年級修高年級課程者:

  1. 成績優異預提前畢業之學生(需符合本校成績優異提前畢業辦法規定)、輔系/雙主修學生(前一學期學業平均成績須達85分以上)、或將赴國外大學交換/雙聯之學生,得申請上修至多2門專業必選修課程,上修原則為跨一個年級修課(如:一年級跨二年級、二年級跨三年級)。選課時學生須填寫「開南大學學生選課輔導記錄表」及「應用英語學系選課更正申請表」,並經授課教師及系主任核可,送系務會議通過後,方得加修。
  2. 新生入學者,其多益成績須達800分以上,得申請上修二年級1門專業必修課程,申請與辦理辦法如上述。​​​​​​​

第五條 本系必修課程初修者須於原班修課,學士班三年級學生若初修之課程與重點跨領域學分學程之外系必修課程衝堂者,得申請跨部修課。

第六條 「英語畢業公演(上)(下)」及「英語畢業專題/實習(上)(下)」課程必修帶入後嚴禁換班。

第七條 未修習或未通過「英語畢業專題/實習(上)」者,不得修習「英語畢業專題/實習(下)」。

第八條 學生重複修習科目名稱相同(不論授課老師是否相同)之課程,其重複修習之成績及學分數不予承認。

第九條 本要點未盡事宜,悉依本校相關規定辦理,相關法規不明確或有疑義時,由本系系務會議議決之。

第十條 本辦法經系務會議通過後施行,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