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課須知
開南大學應用英語學系選課須知
109.09.23 109學年第1次系務會議通過
110.01.13 109學年第6次系務會議通過
110.04.20 110學年第12次系務會議通過
關於修課規定:
大學部:
- 學分數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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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限 |
上限 |
一~三年級 |
15學分 |
25學分 |
四年級 |
9學分(延肄生除外) |
25學分 |
- 低年級修高年級必、選修課程者:
- 上學期學業平均成績須85分以上(新生入學多益分數須800分以上),申請上修之學生須提供成績單並填寫「開南大學學生選課輔導記錄表」,經系務會議通過,才得加修1-2門高年級的課程科目。如欲提前畢業之學生,須符合本校各學系成績優異學生提前畢業辦法規定提出申請。
- 擋修課程:
- 「英語學術寫作」課程總成績未達50分者,不得修習「英語畢業專題/實習(上/下)」。
- 未修習或未通過「英語畢業專題/實習(上)」者,不得修習「英語畢業專題/實習(下)」。
- 學生重複修習科目名稱相同(不論授課老師是否相同)之課程,其重複修習之成績及學分數不予承認。
- 如遇特殊情形抵觸上述重/補修與檔修課程之規定,學生須填寫「開南大學學生選課輔導記錄表」,經系務會議通過,始得修習課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