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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課須知

開南大學應用英語學系選課須知

109.09.23  109學年第1次系務會議通過

110.01.13  109學年第6次系務會議通過

110.04.20 110學年第12次系務會議通過

關於修課規定:

大學部:

  1. 學分數限制:

下限

上限

三年級

15學分

25學分

四年級

9學分(延肄生除外)

25學分

  1. 低年級修高年級必、選修課程者:
  • 上學期學業平均成績須85分以上(新生入學多益分數須800分以上),申請上修之學生須提供成績單並填寫「開南大學學生選課輔導記錄表」,經系務會議通過,才得加修1-2門高年級的課程科目。如欲提前畢業之學生,須符合本校各學系成績優異學生提前畢業辦法規定提出申請。
  1. 擋修課程:
  • 「英語學術寫作」課程總成績未達50分者,不得修習「英語畢業專題/實習(上/下)」。
  • 未修習或未通過「英語畢業專題/實習(上)」者,不得修習「英語畢業專題/實習(下)」。
  1. 學生重複修習科目名稱相同(不論授課老師是否相同)之課程,其重複修習之成績及學分數不予承認。
  2. 如遇特殊情形抵觸上述重/補修與檔修課程之規定,學生須填寫「開南大學學生選課輔導記錄表」,經系務會議通過,始得修習課程。